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6条措施”宗旨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一脉相承,是在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的又一具体体现。 一、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 1、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可同等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2、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大陆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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