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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明确了!

税课堂  · 公众号  ·  · 2018-12-03 14:00
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是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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