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办通〔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司法部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 二、清理整顿目的 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管理,加强执业监督,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促进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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