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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夫妻周末相约家中,酒后相互发生性关系,是否涉嫌犯罪?

刑事法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0-10-26 10:39
【案例】 刘某与黄某夫妻,四人系同一大学同学,毕业后,分别在两个相距不远的城市工作,两家关系非常密切,几乎每个月两家能相聚一二次。2018年8月份一个周六,刘某夫妻驾车前往黄某夫妻家做客,席计都喝了少许红酒,稍有酒意,两对夫妻分别劝酒聊天,其中黄某一句不经意的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于是刘黄两人与两名妻子心照不宣地当场相互实发生性关系。本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笔者对原案件经过改造,隐去地名及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以下笔者结合案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如有不当,敬请指正。刘某与黄某不构成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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