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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广告案点评

威科先行  · 公众号  ·  · 2018-12-02 07:00
   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广告案点评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张士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18年11月15日作出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170号处罚决定,认定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子二手车”)“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250万元。该案的处罚金额又创广告违法处罚金额新高,远超2015年3月份媒体报道的某双效炫白牙膏虚假广告案(http://finance.sina.com.cn/consume/puguangtai/20150311/005921690776.shtml )的603万元。该处罚决定前日(2018年11月30日)公示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作者根据公示的处罚决定书信息就瓜子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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