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即享法信平台7天全库权限!戳此前往即可体验船舶潜在缺陷是指——“按照国家认可的标准和技术,由合格的技术人员采用通常的维修和检测方法,仍不能发现的船舶本身的缺陷。”《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对于“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承运人可以主张免责。司法实践中,适用船舶潜在缺陷免责条款应满足哪些条件呢?请看干货小哥整理的相关裁判规则和学术观点本文共计 2381 字 丨 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法信码 | A2.K6767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致使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A2.M4068 船舶潜在缺陷免责条件的认定法信·裁判规则1.适用船舶潜在缺陷免责条款的,承运人须证明潜在缺陷与货物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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