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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行2024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财政部  · 公众号  · 财经  · 2024-11-07 18:09
    

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2024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发行条件、销售组织、提前兑取、资金清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九期期限为3年,第十期期限为5年。通知还涉及承销团成员的销售额度、渠道分配、额度调整等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行条件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九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93%,最大发行额212.5亿元;第十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2%,最大发行额212.6亿元。发行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

关键观点2: 销售组织

两期国债由40家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销,其中32家网银成员通过网上银行代销,16家手机银行试点成员通过手机银行代销。单一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300万元。

关键观点3: 提前兑取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时,承销团成员按照实际天数和票面利率计息,并根据持有时间扣除一定的利息。承销团成员可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并收取1‰的手续费。

关键观点4: 资金清算

两期国债发行款项分两次上缴国家金库总库。投资者提前兑取的一级资金清算方式为定期清算。财政部委托国债公司办理一级资金清算的本息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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