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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结良缘,再婚职工不可“重复享受”婚假待遇?

绿色青浦  · 公众号  ·  · 2024-07-08 21:31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一位网友关于再婚员工婚假权益的询问,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应给予再婚员工与初婚员工相同的婚假待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友询问婚假问题

网友因再婚向公司请婚假,但公司以其已经享受过一次婚假为由拒绝给予婚假待遇。

关键观点2: 法律规定再婚与初婚同等待遇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应当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关键观点3: 公司依法负有给予婚假的义务

作为用人单位,公司依法负有给予员工婚假的义务,并应依法支付工资。

关键观点4: 双方可协商具体休假日期

虽然法律保障了再婚员工的婚假权益,但具体的休假日期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和办理婚事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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