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证监局对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多处问题。主要包括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商誉减值测试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穿行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健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天健所在对博敏电子的审计中,存在与收入确认、商誉减值测试、函证程序、截止性测试以及穿行测试相关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未充分获取审计证据、未对异常情况进行进一步审计、未充分复核管理层评估专家工作等。
关键观点2: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天健所的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3: 责任人的责任
李振华、覃见忠作为博敏电子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振华、蒋丽敏作为博敏电子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4: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健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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