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旨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通知明确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范围、收费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制定原则、目录清单制度、收(退)费行为、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收费规范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
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开设的托班。
关键观点2: 收费管理方式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键观点3: 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制定收费标准要以扣除政府投入等后的服务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
关键观点4: 目录清单制度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需参照省级收费项目清单制定本地收费项目清单,并通过多种渠道公示。目录清单应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
关键观点5: 收(退)费行为
托育服务机构与婴幼儿家长需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基本服务费一般按月或按日收取,其他服务费坚持自愿原则,据实收取(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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