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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阳:数字虚拟财产权强制执行研究

新技术法学  · 公众号  · 法律 科技自媒体  · 2025-06-25 12:55
    

主要观点总结

王常阳的文章探讨了数字虚拟财产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指出虚拟财产权是在数字网络虚拟环境中发挥基础设施功能的新兴财产权,实践中已经出现执行需求,但如何执行还需探索。文章首先讨论了执行法上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识别,认为可借鉴实体法有价值性、虚拟性、有限支配性的特征标准,并结合执行语境进行改造。接着,文章分析了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表现形式,如直播账号、网店、NFT数字资产等,并指出虚拟货币等部分不可融通财产不可执行,其余财产在法律关系上有同质性,可归入统一程序法命题。文章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考虑,提出虚拟财产权的性质应采债权说,并立足于债权说,将数字虚拟财产权执行分为以平台为被执行人的非金钱债权执行和以用户为被执行人的金钱债权执行,后者应参照对债权执行处理,并根据数字虚拟财产权的特性进行局部调整。文章还讨论了执行程序中的关键问题,如概念继受、类型统合、实体性质、程序展开等,并提出了债权说下的虚拟财产权执行程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数字虚拟财产权的强制执行需求

实践中已出现对数字虚拟财产权执行的需求,需探索如何执行。

关键观点2: 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识别与特征

可借鉴实体法特征标准,结合执行语境进行改造。

关键观点3: 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表现形式

包括直播账号、网店、NFT数字资产等,部分不可融通财产不可执行,其余在法律关系上有同质性。

关键观点4: 虚拟财产权的性质

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考虑,虚拟财产权的性质应采债权说。

关键观点5: 执行程序的关键问题

包括概念继受、类型统合、实体性质、程序展开等,提出债权说下的虚拟财产权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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