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通过分析实际施工人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从现行权威裁判观点的角度,探讨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文章将分为上下两篇推送,上篇分析实际施工人的界定及权利,包括实际施工人的认定、不同情形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区分、工程款支付责任的认定、实际施工人能否向BT模式的投资人主张权利以及实际施工人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下篇聚焦于司法实务中实际施工人应该如何操作,包括不同情形的实际施工人选择行权路径、选择适当的管辖、处理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查明的不一致时的情况,以及在执行程序中如何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债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际施工人的定义与认定
实际施工人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实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实际投入资金、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借用资质(挂靠)的挂靠人、多层转包、违法分包中最后负责施工的承包人。认定实际施工人时,需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关键观点2: 不同情形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区分
实际施工人身份可分为借用资质与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不同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对各方的合同关系、请求权基础、责任范围等存在不同影响。准确区分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对选择恰当的诉讼策略至关重要。
关键观点3: 工程款支付责任的认定
工程款支付责任的认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借用资质情形、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以及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后再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实际施工人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工程款支付责任。
关键观点4: 实际施工人能否向BT模式的投资人主张权利
在BT模式中,实际施工人能否向投资人主张权利存在争议。根据现行司法裁判观点,考虑到BT模式下投资人的特殊地位,实际施工人可有限地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向投资人主张权利。
关键观点5: 实际施工人能否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本身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可代位行使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通过受让工程款债权,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关键观点6: 实际施工人选择行权路径
不同情形的实际施工人应选择适当的行权路径,包括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发包人明知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发包人不明知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以及不同实际施工人均可通过受让工程款债权主张权利。
关键观点7: 实际施工人选择管辖
实际施工人在选择管辖时,应考虑仲裁管辖和法院地域管辖。仲裁管辖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而法院地域管辖则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地域管辖规则确定。
关键观点8: 处理法律关系不一致的情况
当实际施工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查明的不一致时,应依据实际施工人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法院应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关键观点9: 执行程序中实际施工人债权的保护
在执行程序中,实际施工人的债权应得到保护。法院应依法执行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的责任,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