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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12月22日,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双双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境外监管审批有关进展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香港证监会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2条,批准 国泰君安作为存续公司,在本次合并后成为海通证券相关境外子公司大股东 。 国君将成海通相关境外子公司大股东 公告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海通证券的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H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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