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取得财政性奖补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事项,包括是否要计入收入、如何确定收入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奖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企业取得财政性奖补后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怎么申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财政性奖补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
根据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关键观点2: 企业取得财政性奖补计入收入,收入时间的确定。
除特定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关键观点3: 财政性奖补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条件。
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提供资金专项用途、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等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关键观点4: 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奖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相关政策通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键观点5: 企业取得财政性奖补后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方法。
取得财政性奖补后,根据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填报主表。根据是否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填报相应附表。按照政策依据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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