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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供水价格机制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促进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 现就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农村供水价格是指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供水工程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利用农村供水工程供应给农村用水户使用的经过处理、符合规定的水价格。制定农村供水价格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供水价格应当体现公益性。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并兼顾农村居民承受能力、体现公益性原则合理确定,非居民用水价格可按照适当盈利的原则制定。 (二)公平负担原则。 强化水资源的商品属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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