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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最新标准,事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新播报  · 公众号  ·  · 2025-01-05 14:24
    

主要观点总结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两项地方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施工、验收等作出规定,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场所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运营单位需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两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这两项标准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关键观点2: 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人员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1m。

关键观点3: 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设置

充电场所宜为独立式,确有困难需按附建式建设的,应在主体建筑一、二层及地下一层设置。应按2%比例设置残疾人电动车充电设施。同时,地下、半地下的充电库应设置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关键观点4: 关于运营管理的规定

运营单位应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正常运行,建立线上设备运营维护巡查制度,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为用户提供咨询、投诉、故障报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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