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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视为履行全部义务,这样的约定法院能支持吗?

北京海淀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4-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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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与白云公司达成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白云公司为蓝天公司与业主王先生的房屋买卖提供中介服务。白云公司依约提供房源并促成双方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蓝天公司仅支付定金3万元,未支付后续购房款,也未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白云公司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蓝天公司支付中介费2.6万元及相应滞纳金。 案 情 简 介 白云公司诉称,其与蓝天公司、业主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服务佣金确认书》等合同,后蓝天公司告知因资金没到位不买了,拒绝支付中介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蓝天公司支付中介费4万元及滞纳金。 蓝天公司答辩称,中介服务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中介服务合同及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缔约时,白云公司拿走公章私自盖章的,未经蓝天公司盖章确认。白云公司未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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