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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证”,创新执行新路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1-1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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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终于保住了,感谢法官的辛勤付出,不然我们打拼多年的心血真的就付之东流了!” 近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约见室,被执行人高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道。 原来,龙岗法院在处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引入公证机关对被执行人财产权益进行强制管理,在第三方监管下由被执行人自主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对外出租,所得租金用于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由此顺利和解了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多方共赢,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得益彰。 被执行人无法还款 面临房产被拍卖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为8.5万元。两被执行人为夫妻关系,经营着一间小商店,收入不高。此外,两人名下有唯一一套住房,在该案诉讼时已被查封,且附有大额抵押贷款。法院在执行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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