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法学学术前沿

喻海松:面对经济刑法的立法扩张,应强化司法限制,确保刑法谦抑防止泛刑主义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7-20 16:33
    

主要观点总结

经济刑法的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是当前刑法领域的重要议题。经济刑法的立法扩张具有内在必然性,但也需要司法限制来防止泛刑主义。文章讨论了经济刑法立法扩张的态势、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的关系,以及司法限制的具体路径。经济刑法立法扩张主要体现在增设犯罪、扩充罪状、降低入罪门槛和提升刑罚配置等方面,呈现出方式多样、防线前移和频度较强的特征。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属于刑法功能的“一体两面”,司法需要切实坚守罪刑法定、严格遵循体系逻辑、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有效实现罪刑均衡、妥当衔接部门法等五条路径,以强化司法限制,确保刑法谦抑。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对立法精神、体系逻辑、罪刑均衡以及部门法妥当衔接下的司法限制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经济刑法立法扩张的态势

经济刑法立法扩张呈现方式多样、防线前移、频度较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增设犯罪、扩充罪状、降低入罪门槛和提升刑罚配置等方面。

关键观点2: 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的关系

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是刑法功能的“一体两面”,立法扩张需要司法限制来防止泛刑主义。

关键观点3: 司法限制的具体路径

司法需要切实坚守罪刑法定、严格遵循体系逻辑、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有效实现罪刑均衡、妥当衔接部门法等五条路径,以强化司法限制。

关键观点4: 对立法精神、体系逻辑、罪刑均衡及部门法妥当衔接的重视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重视对立法精神的把握、体系逻辑的遵循、罪刑均衡的实现以及部门法的妥当衔接,以确保刑法的谦抑性和限制功能的有效发挥。


文章预览

经济刑法的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 作者 :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来源 :《法学评论》2024年第4期。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摘  要   当前,经济刑法领域成为立法扩张的主要着力点,呈现出方式多样、防线前移、频度较强等诸多特征。经济刑法的立法扩张具有内在必然性,这就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主要态势仍然是扩张。然而,立法扩张与司法限制属于刑法功能的“一体两面”,不能因为立法的扩张态势就放弃司法的限制立场。就经济刑法领域而言,在立法不断扩张的当下,应当立足切实坚守罪刑法定、严格遵循体系逻辑、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有效实现罪刑均衡、妥当衔接部门法等五条路径,不断强化司法限制,确保刑法谦抑,防止泛刑主义。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