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张普法海报带你读懂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安全生产条文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涉及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知隐患,仍要冒险,后果严重,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十五年;破坏设备、毁改数据,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未经批准、危险生产,虽无后果,也属犯罪,违法必究,最高可判一年;安评人员,弄虚作假,后果严重,罪责不轻,最高可判十年……生命至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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