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三个不同案件的裁判要旨,包括河北某种业公司诉赵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湖北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以及两起涉及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的案件。每个案件的介绍都包括了案件编号、案件类型、所属法院、审理时间等基本信息,并详细描述了裁判要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河北某种业公司诉赵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的关键点在于侵权人采取防止被诉侵权物扩散措施时,可酌减赔偿数额。
该案件涉及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侵权人采取的转商品粮、消灭活性等措施可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可视情予以酌减。
关键观点2: 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诉湖北某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重点在于对注册商标中含地名的'正当使用'的认定。
若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中的地名,未超出必要限度,无攀附注册商标的意图,且未造成商品来源混淆,则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主张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3: 两起涉及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的重点在于创造性评价中对位置限定和功能适配关系的整体考虑,以及结合启示的判断标准。
在创造性评价中,应整体考虑专利区别技术特征间的位置限定和功能适配关系,以及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如果现有技术提供了采用区别技术特征的启示,且结合时只需作适应性调整,则通常认为该专利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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