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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支付上年工资,千万别这样填职工薪酬

中国会计视野  · 公众号  · 财务  · 2025-10-27 06: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详细解释了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的填报规则。主要阐述了该栏次需要填报的是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不论工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同时,也解释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与个税申报不一致的情况及其原因,并给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次的填报规则。

该栏次要求填报的是2025年1月至9月期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不管工资所属期是什么时候。

关键观点2: 计提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的时间差异导致的申报问题。

如果公司在2025年1月发放了2024年的工资,那么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时间来填报,而不是按照工资的所属期来填报。

关键观点3: 个税申报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差异及应对措施。

如果公司按照计提工资来申报个税,那么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可能会比个税申报的金额大。但这种差异并没有太大的风险,只要当期计提的工资在次年5月之前支付,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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