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更新和调整,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公告还提到了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监测和纳入《目录》的要求,以及查询更新后的《目录》的渠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更新和调整
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分为Ⅰ和Ⅱ两个清单管理,并删除了“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这一项目,规范了原料名称,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调整了有关原料的备注内容。
关键观点2: 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监测和纳入《目录》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将纳入《目录》。其中,《目录》Ⅱ纳入了两个新原料,即“N-乙酰神经氨酸”和“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
关键观点3: 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
国家药监局建立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学研究进展、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等对《目录》进行实时更新和调整。
关键观点4: 公告的发布和查询渠道
自即日起,国家药监局不再以公告形式发布《目录》,更新后的《目录》以及《目录》调整说明将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主动公开。查询渠道为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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