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参与了一起关于“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是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庭审期间,原告提交了多方证据以证明“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及商业价值。文章还回顾了整个事件的起因,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淘天购”商标模仿“淘宝、天猫”为由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并且密集申请注册与“淘天”相关的商标,之后转让给淘天有限公司。文章批评了北京星潮的行为违背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并质疑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恶意抢注和转让获取商业利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参与行政诉讼
作为原告参与“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的行政诉讼,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为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键观点2: 提交证据以证明商标使用及商业价值
庭审期间提交了上千页的使用证据,包括授权协议、交易凭证、公证书、媒体报道等,以证明“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轨迹。
关键观点3: 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
北京星潮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并密集注册与“淘天”相关的商标,数量多达54件,之后转让给淘天有限公司。这种行为被批评违背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关键观点4: 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原则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应以使用为目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观点5: 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
北京星潮的行为不仅自相矛盾,而且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其真实目的可能是通过恶意抢注和转让获取商业利益。
文章预览
2025年2月25日,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企业负责人与律师团队前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原告的身份参与了“淘天购”商标撤三复审裁定结果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 在此次诉讼当中,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三人为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潮”)。 庭审期间,我公司提交了包含授权协议、交易凭证、公证书、媒体报道等多方面内容的上千页使用证据,系统呈现了“淘天购”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持续使用轨迹, 证明该商标一直在正常使用且具有商业价值。 (用于开庭的证据) 回顾整个事件, 2023年4月20日,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淘天购”商标模仿“淘宝、天猫”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出自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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