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置内蒙古警察学院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内蒙古警察学院的设立背景、办学性质、在校生规模、管理主体、领导与指导原则以及相关保障和支持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内蒙古警察学院的设立与背景
文章介绍了内蒙古警察学院的设立背景,是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基础上设置的,同时撤销了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建制。
关键观点2: 学校的性质与规模
内蒙古警察学院被确定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实施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关键观点3: 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系
内蒙古警察学院由自治区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同时,通知强调了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对学校的领导与指导,包括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协同育人机制等。
关键观点4: 学校的支持与保障
通知中提到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在经费投入、专业人才引进、优势学科培育、科研项目申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的保障。
关键观点5: 学校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内蒙古警察学院需按照相关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建成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实战应用型公安普通本科学校。同时,发挥公安智库作用,为服务国家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公安实战人才。
文章预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置内蒙古警察 学院的通 知 内政字〔2025〕6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25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设置内蒙古警察学院的函》(教发函〔2025〕25号),同意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基础上设置内蒙古警察学院,同时撤销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建制。为加快推进内蒙古警察学院设立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实施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三、内蒙古警察学院由自治区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经费投入由自治区级财政参照自治区本科院校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保障。 四、自治区公安厅要加强对内蒙古警察学院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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