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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承租者能否一走了之?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4-16 16:1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承租人赵某与房主李某之间的合同争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背景

赵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合同中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后赵某因经营不济无力继续承租,自行搬离并尝试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解除合同。

关键观点2: 合同争议

双方对合同解除时间存在争议。李某要求赵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而赵某则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赔偿逾期办照损失。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赵某存在违约行为,其单方通知并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判决合同解除时间为赵某提出反诉、李某进行答辩之日,并判令赵某支付租金差额及房屋空置等损失。对于赵某主张的逾期办照损失,因李某已如实告知并在租金支付方式上进行让步,判决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4: 案件启示

当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和纠纷,人民法院应以严格公正的司法裁判规范市场行为,引导租赁市场稳健发展。


文章预览

承租人 我发信息告诉你不租了,也把房屋的钥匙邮寄给你了,房租、水费、电费、物业费都不欠,为什么要告我? 房主 咱们的租期是三年,你中途说不租就不租了,也没有办理正式交接。 案情概述 2023年4月,赵某与李某协商承租案涉房屋,合同签订过程中,李某 如实告知 赵某案涉房屋上存在其他未注销的营业执照。后两人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李某将案涉房屋出租给赵某使用, 租期3年 。 第一年半年付,第二、三年为年付。且约定若赵某出现违约行为,李某有权终止合同,赵某 须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因案涉房屋上家租户营业执照于5月末注销,赵某实际于6月中下旬证办齐全后才开始营业。2024年初双方协商变更交租方式为半年付。 后赵某因经营不济无力继续承租,自行搬离案涉房屋,微信联系李某解除合同,并邮寄房屋钥匙。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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