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解读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文章总结了三个关键点:1. 扩大了适用范围,包括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的鉴定;2. 完善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机制,包括申请主体、申请条件、鉴定程序等方面的规定;3. 对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进行了实务思考,提出虽然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呼吁征求意见稿回应这一问题。文章还介绍了两位作者赵骁和何彦灵的专业领域和实践经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意见稿扩大了劳动能力鉴定的适用范围,实现了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度规范。
以前仅针对工伤职工,现在包括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统一了各地的实践尝试。
关键观点2: 意见稿完善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机制,从申请、鉴定到程序都有详细规定。
明确了申请主体和条件,统一了工伤职工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的鉴定程序,提供了便民服务。
关键观点3: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讨论。
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文章呼吁征求意见稿回应这一问题,破除司法真空状态,实现终局为终,回归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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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活动 快讯 产品 解读 赵骁、何彦灵丨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基于人社部于2014年2月20日施行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一方面,将适用范围从工伤职工鉴定扩展至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鉴定,实现了从国家层面统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制度规范;另一方面,从内容上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机制,优化便民服务。我们研读征求意见稿全文,结合现行的司法实践和实务经验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并梳理出重点条款体现出的亮点及挑战。 一、征求意见稿从国家层面统一了劳动能力鉴定的制度规范 在征求意见稿之前,国家层面出台的《办法》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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