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政府生育政策的报道,包括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等措施。文章还涉及婚姻交友服务、优生服务保障、假期制度、生育保障范围、住房保障政策、托育和教育供给、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政府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鼓励生育,提供育儿补贴,并大力发展托幼服务。
关键观点2: 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并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关键观点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婚恋和生育。
包括提高婚恋服务水平,实施‘亲青恋’提升计划,优化完善高校在校学生婚育相关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结婚红包、消费券等。
关键观点4: 优化优生服务和保障,扩大生育保障范围。
包括完善辅助生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置,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并补助自费部分。
关键观点5: 推动假期制度、生育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
包括推动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的落实,将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住房保障政策倾斜。
文章预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要求,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 3月22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若干措施》) ,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和职业发展,以及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等多个维度,研究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 自2025年3月22日起施行 。 提高婚恋服务水平 实施“亲青恋”提升计划,深化“浙工缘”青年职工交友活动,加强“公益红娘”队伍建设,打造“浙里幸福荟”婚育服务品牌。优化完善高校在校学生婚育相关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结婚红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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