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 ( 二 ) 》的通知。该指南旨在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准确适用广告法律法规,对商业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管辖,为依法开展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指引。通知内容包括对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跨省级行政区域流通的商品包装物违法广告的处理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定
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定,包括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不同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等的管辖。
关键观点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
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广告监管工作,并详细说明了不同级别市场监管部门在广告监管中的职责和管辖范围。
关键观点3: 商品包装物广告违法行为
详细说明了商品包装物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定,包括行为发生的地点、责任主体等,并对跨省级行政区域流通的商品包装物违法广告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关键观点4: 其他重要内容
还包括对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移动载体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管辖规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管辖或指定管辖的相关情形、证据的移送和“所在地”的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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