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之前,根本不知道今晚想写些什么。不是每天都有灵感可以写出好的、有意义的文章。
我明知道人生而不完美,却依旧选择去追求完美。为此我刻意忽略了人性的不足,也忽略了曾经做过的荒唐事。
今晚,我想聊一聊自己的初中三年。我不怕别人的鄙视、也不怕谩骂,我只是希望把人性的复杂写出来。
现在,请你收敛好情绪,去看一个陌生人曾经为人所不齿的一面。然后你可以做任何评价,做任何你觉得对的评价。
初中开学第一天,同座的女孩儿就告诉老师我偷了她的东西,她左手边的同学甚至成为了人证。
于是我成了全班最后一个知道自己是“偷了别人东西的贼”―老师也这么认为。
我没有回家找父母为我出头。找父母为我出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轻则一顿讥讽、重则一顿毒打。至少那个时候的我,眼里的父母并不比妖魔鬼怪差多少。
同学也成了妖魔鬼怪,我从第一年就开始被刻意的孤立了。值得庆幸的是,打小父母就用实际行动教会了我看人眼色。所以哪怕没有朋友,我还能勉强继续留在那个班级里。
我读初中的时候,选择了住校。那个时候觉得远离父母会让我安全一些,可是我的选择不见得有多高明。
一同住校的同班同学里,有一个叫刘洋的同学―他和我名字就差一个字。我原本以为会因为名字而受到同学的亲近,到最后才发现愿意亲近你的不一定是朋友―可能还是妖魔鬼怪。
写到这里,我居然还在微笑。可见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该有多坦然啊。可能年轻时候的伤疤真的会好的快一些吧。
我以为我们会是朋友,所以我把自己所有的过往都讲给他听。讲到被别的小朋友欺负,被别的小朋友逗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得噩梦才刚刚开始。
这位同学明白我很好欺负之后,我就成了他的欺负对象。如果要找个相似的比方,最贴近的就是胖虎和大雄。
刘洋在学校很吃得开,会认高年级的学生做“哥哥”。“哥哥”的衣服需要洗了,他会大包大揽,然后扔给我;他想吃东西了,就会安排我去帮他买,如果敢反抗就请“哥哥”来给我“上课”。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重情。重的不是同学情,而是亲情。就是因为舍不得父母,所以才一路挺过了初中三年―否则老早就拿刀子拼命了。哪怕父母从来就只留给我心寒,我也没舍得扔下他们。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吐槽自己:呸,你就是贱!
慢慢的,知道我“贱”的人越来越多。先是同班的住宿同学,开始“请我”帮忙办事儿,然后隔壁班的同学再到整个年级,到整个三年宿舍。
那些个动了歪心思的人,找我的真不少。平时只要乖乖听话,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读初中的第一年,成绩不怎么样。但我有一件事儿做的特别好,睡觉的时候一定得打起精神。十几岁的孩子闹腾起来没边儿,半夜被从床上叫起来,然后拉出去训话;又或者给青春期的同学侍寝……
整个初中三年,我没有一天能沉沉睡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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