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工作公告。主要阐述了考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察对象、有关事宜及纪律监督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考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关键观点2: 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和孕期未做结论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关键观点3: 有关事宜
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对象需保持通讯畅通;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公布。
关键观点4: 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文章预览
根据《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省直考区第1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和孕期未做结论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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