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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学生受伤、学校必担责”似乎成了惯例。这不仅加重了学校的赔偿责任,还导致一些学校投鼠忌器,为了防止事故发生而采取“体育课在教室里上”“学生课间不得下楼”“课间除了上厕所学生不准出教室”等极端措施,严重束缚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前段时间,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6日判决的一起12岁孩子在学校教学楼楼梯不慎磕断牙的纠纷案,入选了人民法院案例库。该案判决认定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无锡市新吴区法院,了解该案办理的来龙去脉。 漫画/李晓军 下楼梯摔倒磕断牙 时间回到2024年1月3日。当天下午5时许,无锡市某小学的学生们正背着书包走出教室,有秩序地以班级为单位放学。此时,六年级某班的小徐下楼行至教学楼三楼与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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