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省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产业集群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做好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县级区划范围内,以纺织中小企业为主体,承接优势突出、主导产业聚焦、地域特色显著、资源要素汇聚、产业服务措施完善,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二)将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支柱或主导产业,具备区域特色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为推动产业发展设有规划目标、发展措施和支持政策。 (三)纺织服装产业已经具有较好基础,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纺织服装产业重点经济指标在全县(市、区)工业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