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七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需在2025年4月11日前申报债权,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需按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参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七岭煤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月20日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关键观点2: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和要求。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七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债权数额、财产担保及连带债权等相关证据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可能无法补充分配并需承担额外费用。
关键观点3: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安排和要求。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需按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参会,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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