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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 违规辱骂客户遭辞退 A公司与F快递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由A公司为F快递公司提供专业的服务人员。甲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为收派员,甲被派遣至F快递公司从事快递员工作。2022年10月,F快递公司的投诉系统、回访客户记录显示, 甲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有称客户为“半脑”等辱骂行为,随即引发了客户的投诉。 2022年11月12日,一份有甲签名的《问题面谈表》详细记录了此事事件,明确指出甲的失误类型为态度问题,具体表现为辱骂客户。2022年12月,F快递公司申请发起单方解除流程。随后,A公司在征询并获得工会同意的基础上,向甲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决定基于甲在工作期间辱骂客户的不当行为,解除与甲的劳动关系。 甲对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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