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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一直都是民商事律师的兵家必争之地。 一方面, 案件需求量极大 ,每年几千万的市场体量,律师吃透了自然不愁创收;另一方面, 合同纠纷案件潜力极大 ,复杂商事合同纠纷标的动辄过亿,是 高收费溢价 的核心。 这其中, 担保合同 无疑是重中之重。在民法典对担保制度做出大幅革新的情况下, 担保制度值得所有法律人重点关注。 担保制度横跨物权和债权 ,法律关系很复杂,涉及的交易标的多样,是民法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也是民商事争议的高发地带。 从 《民法典》 到配套的 司法解释 ,都对担保制度进行了规定和调整;更不要说, 担保合同涉及大量的跨法关联 比如 物权编 (如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的设立)、 合同编 (如保证合同、定金合同的效力规则)、 公司法 (如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限制)。 在商业交易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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