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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著作权中的实质性相似的准确含义是什么? ■ 侵害软件著作权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 举证责任与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是什么关系? 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中,一般采用“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断规则。该法则的优点在于能够合理分配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举证责任,实际中也易于操作,因而普遍被各国法院所采纳。 对知产律师而言,合理准确地理解和运用该法则变得尤为重要。 智拾网诚邀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长期从事著作权审判工作;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陈锦川 老师,就相关话题进行分享。 鉴于计算机软件具有开发成本高和易复制的特点,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频繁发生。 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既有多种请求权与抗辩权交织的特点,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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