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来源:证监会、深交所,投行业务资讯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2年6月申报创业板IPO,审核期间报告期为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18.02万元、2,276.19万元、3,617.70万元和2,037.92万元,与创业板IPO其他申报企业相比,公司整体利润规模较小。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及报告期内自身利润规模较小的特点,决定对上市战略进行调整, 因此于2023年1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撤回申报文件 。 2023年11月28日,宏远股份与民生证券签署辅导协议,携原班人马再次冲击IPO。 2023年1月10日,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