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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严格管理“坡地村镇”建设项目准入,切实落实保生态、保环境、保耕地,促进低丘缓坡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护耕地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若干意见》(浙政办〔2018〕64号)精神,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了全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本文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通知要求 | 1 | 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禁止不符合低丘缓坡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各类项目建设。 | 2 | 对负面清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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