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盐城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经过层层选拔,确定了300名拟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盐城市劳动模范评选背景及目的
盐城市委、市政府为表彰在经济建设等各个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劳动者,决定开展盐城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
关键观点2: 拟表彰对象的选拔过程
经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了300名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
关键观点3: 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0515)88312119或电子邮箱ycghljb@163.com以及通信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9楼925室(邮政编码:224005)进行联系和反映情况。
文章预览
关于盐城市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盐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盐城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300名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6日起,至5月22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盐城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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