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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政策我来讲|平台企业报送网络主播的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信息时,能否以“提现”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  · 公众号  ·  · 2025-10-22 14:01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今年10月份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按规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针对网络主播通过平台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的收入确认时间问题,提出了疑问,即平台企业在报送其收入信息时,是否以“提现”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同时,给出了支持单位为江西税务的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

今年10月份,所有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这是文章的主要讨论背景。

关键观点2: 网络主播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的收入确认时间问题

文章特别关注了网络主播通过平台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如某币、某豆等)的收入确认时间问题,提出了在报送这些信息时,是否以“提现”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的问题。

关键观点3: 支持单位为江西税务

文章指出江西税务是支持这一规定的单位,表明了对税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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