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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者: 为更好地给投资者朋友们提供阅读体验,本号长期征稿,内容主要涉及 宏观经济、上市公司内幕、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博弈 等,尤其是 有关机构如何做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如何维护投资者利益 类文章,本号尤其欢迎。同时,也欢迎 上市公司在本号发布具有亮点的财报及相应动态 ,让公司与投资者距离更近。本号一经采用,报酬从优,稿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长期签约。请发邮件到 fanzuokong@163.com ,或加微信 fanzuokong001 详谈。 文章来源:深蓝财经网 3月30日,证监会就修改两个IPO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就是国务院认定的试点企业即使亏损也可以上市。而 《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之一是“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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