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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变更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效率,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 4月1日起,正式停用“内蒙古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以及“蒙速办”APP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复议申请功能,统一使用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和“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渠道与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零时起,“内蒙古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以及“蒙速办”APP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的行政复议申请功能将全面停止使用。 已通过上述渠道提交但尚未办结的行政复议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继续办理案件直至办结,申请人无需再次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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