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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若有这12项失责失职行为,将被追责、被惩戒!

物业观察  · 公众号  · 物业  · 2020-02-15 08:20
来源: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月11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公告对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12项失责行为予以惩戒这12项失责失职行为主要包括:1、物业管理区域相关负责人员未在岗;2、小区出入口未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3、业主及其车辆出入小区未进行登记;4、业主进入小区未进行检测体温;5、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施未按要求定期消毒;6、小区垃圾处理未做到日产日清;7、废弃口罩垃圾未做到单独投放、分装处理;8、对居家隔离人员未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监管;9、对未佩戴口罩离家外出人员未进行劝导;10、对小区居住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集聚未进行劝导;11、外来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随意进入小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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