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起草了《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规定包括大型网络平台的认定标准、个人信息处理原则、负责人资格要求、数据处理和存储规定、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型网络平台的认定标准
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处理的数据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国计民生等具有重要影响等因素作为认定标准。
关键观点2: 个人信息处理原则
提供大型网络平台服务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3: 负责人资格要求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应当由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管理层成员担任,具备个人信息保护专业知识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关键观点4: 数据处理和存储规定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符合国家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关键观点5: 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要求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风险评估等活动,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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