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关于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第十八批公示。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已完成第十八批11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并公示相关标准。公众可在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反馈修改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八批公示
文章介绍了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第十八批公示情况,包括涉及的品种数量、审评机构等。
关键观点2: 征求意见的时间与方式
公众可在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包括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关键观点3: 附件与公告发布
文章附带了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八批公示稿).pdf,并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同时提供了往期推荐、供稿和编审的相关信息。
文章预览
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28号),第十八批11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已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期间,将具体修改意见及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025-84530382,电子邮箱:JSPCCYPSPK@126.com;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简祖强,联系电话:025-83273916。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八批公示稿).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长按扫码下载 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八批公示稿) 往期推荐 供稿:省局行政审批处 编审:省局办公室 发布:刘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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