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FDA食安云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标准)解读、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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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复:行政执法中违法行应如何定性?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 2024-08-0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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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我是一名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审核员),在办理餐饮单位将农药残留(如:豇豆、韭菜等蔬菜类)、兽药残留(如:鸡肉、猪肉等肉类)、生物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超标的大米、花生仁等)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加工成主食或菜肴出售的案件中,发现对这一类违法行为的定性有两种不同的认定。 一种是认定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理由是:餐饮单位所经营的食品,除极小部分直接供顾客食用外,大部分需要烹饪加工后方可食用,未加工之前均为原料,且《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也已规定为原料。 另一种是认定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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