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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发布“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速看

数据要素社  · 公众号  · 大数据 科技媒体  · 2024-09-09 23:2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长春市发布的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数据产权登记行为,保护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文章阐述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点,包括数据资源和产品的定义、登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登记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长春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发布

长春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发布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城市。该办法详细规范了数据产权的登记对象、内容、程序和管理监督等方面,为数据产权的流通交易疏通了权属障碍,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关键观点2: 数据资源和产品的定义

办法对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名词进行了定义。数据资源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基于数据来源方授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形成的数据;数据产品则包括数据集、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可视化产品等。

关键观点3: 登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登记主体享有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相关权益,并可以向登记机构发起登记行为。登记主体需确保登记申请材料及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依法使用和处分数据产品。

关键观点4: 登记机构的职能和责任

登记机构负责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包括实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登记管理,执行数据服务、登记审查、争议处置等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登记机构还需运用区块链等相关技术,对登记信息进行上链保存,并妥善保存登记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

关键观点5: 数据产权登记的类型和程序

数据产权登记类型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续展登记和注销登记。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和发证等。登记机构进行数据产权登记时,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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