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西安市献血条例》于2024年通过并获批,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鼓励特定人群如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等率先献血。献血者可以享受多种优待,包括免费用血、在医疗机构优先就诊等。同时,条例还详细规定了献血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以及献血宣传、动员、组织、表彰等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西安市献血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该条例于2024年通过并获批,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和管理西安市的献血工作。
关键观点2: 献血者的鼓励与优待
条例鼓励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提倡特定人群率先献血。献血者可以享受多种优待,包括免费用血、医疗机构的优先就诊等。
关键观点3: 献血工作的行政管理与监督
条例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献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同时,红十字会也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关键观点4: 献血宣传、动员、组织、表彰等工作
条例详细规定了献血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和表彰等流程,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
关键观点5: 关于优待献血者的具体规定
条例规定了详细的优待献血者的措施,包括献血量与用血量的关系、医疗机构优先保障、免费游览景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等。
文章预览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1月8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西安市献血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24年10月23日经西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11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西安市献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西安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公民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职工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稀有血型的健康公民献血;鼓励符合条件的健康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 《条例》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献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献血工作。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献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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