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项目投资主体要求的调整
取消了同一法人的限制,现在项目配套电源、内部直连线路、负荷、储能可以是同一投资主体,也可以是不同投资主体,并需要签订长期供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关键观点2: 项目建设规模要求的调整
取消了新增负荷用电量的限制,现在要求建设集中式新能源,总规模5万千瓦以上,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
关键观点3: 消纳和调峰要求的调整
取消了储能配置规模的要求,现在按需配置储能规模。要求项目配套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新能源所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5%。
关键观点4: 审批流程的优化
对于离网型项目,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简化程序,取消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直接备案并抄送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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